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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文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办法》),湖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下设以院党委副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全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同时欢迎复试考生自愿申请作为观察员参与本学院的复试监督工作。

二、学院复试分数线

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调整为:总分360分,英语55分,专业单科90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复试分数线调整为:总分335分,英语50分,专业单科90分;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10分,英语45分,专业单科90分。凡符合我院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形式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体检。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有关事项的规定》。资格审查通过后,学院受理考生研究方向调整录取申请。

2、复试费

标准:120元/人。缴费方式:网上支付(详见《网上缴费操作办法》)

3、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根据第一志愿所报专业研究方向,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分别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外文学比较》、《现代汉语》、《美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为:《专业知识》;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专业为:《语文教育史》。命题内容侧重于通识知识,注重考察考生的理论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评分权重100分。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4、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评分权重共140分,学院按专业研究方向组织分组测试。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评分权重20分;听力、口语各10分。英语听力、口语测试,考察听力和口语交际能力,测试过程全程录像。测试方法:分组测试,四人一组。(1)播放音频资料,就资料内容提问作答、翻译等。(2)自我介绍、口头问答等。

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方法如下:(1)分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艺学及汉语国际教育、学科教学·语文方向各命题若干,考生根据所报专业方向抽取其中1题作答(不允许考生抽2次题);(2)命题内容侧重于专业理论和知识面,注重考察考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人文素养、社会工作表现和身体及心理素质等;

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20分,其中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与成绩、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与论文等占40分,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占70分,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占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

体检时间:3月21日~25日 ,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2015硕士生复试体检通知》。

四、复试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

3月21日8:30-11:30,到学院办理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中国语言文学学院205室。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有关事项的规定》。资格审查通过后,学院受理考生研究方向调整录取申请。

2、专业课笔试

3月21日下午14:30~16:30 ,专业课笔试,地点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3、专业综合面试

3月22日全天,分组进行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地点:文学院.。

7:50集合,集合地点:文学院404室。随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8:10~12:30,考生持身份证按抽签顺序参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地点:文学院202室,考生在文学院2楼走廊准备测试。先安排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教育硕士考生,抽签确定顺序,之后其他考生自主排队确定测试顺序。

8:00开始,复试考生按研究方向分组进行专业综合面试,临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地点:中国古代文学方向,文学院301室;中国现当代文学方向,文学院401室;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方向、文艺学方向,文学院402室;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汉语言文字学方向,文学院403室考生在文学院404室准备测试。申请方向调整考生由学院统一安排至接收调整方向面试组再次面试。

3月22日下午13:00开始,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考生专业综合面试。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面试地点为文学院403室;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面试地点为文学院301室。考生在文学院404室准备测试。

五、调剂复试录取方案

凡符合学校复试分数要求的本院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复试。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湖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一旦申请调剂复试将视为考生主动放弃第一志愿专业复试资格,调剂考生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笔试和面试。调剂复试录取办法请查阅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将根据研究生院公示的调剂考生名单安排调剂复试。调剂复试和和其他考生复试同时进行,统一安排。调剂录取按复试总分排序,择优录取。

六、拟录取办法

复试考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类录取,学术型考生计划招生38名,汉语国际专业考生计划招生15名,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计划招生10名。

学术型考生按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录取。中国古代文学方向计划招生15名(含推免生6人);中国现当代文学方向计划招生10名(含推免生6人);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方向计划招生4名(含推免生2人);文艺学方向计划招生1名(含推免生1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方向计划招生8名(含推免生4人,接受方向调整考生1人)。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计划招生15名(含推免生3人)。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计划招生10名(接收调剂考生6名)。中国现当代文学方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方向考生可申请调整方向录取。

学术型、专业型考生均按成绩总分(满分74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分别重新排序,符合国家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以研究生院公布名单和加分值为准,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及考生第一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院内研究方向调整录取,凡符合我院复试要求的报考中国语言文学专业考生,经本人申请,可以调整方向录取。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前提交书面申请,并参加接收调整专业方向综合面试。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在调整方向录取时,以接收调整专业方向面试组成绩排序,按调整接收计划择优录取。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占用学院招生计划,录取时按成绩总分排序(满分74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由学校研究生院确定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不及格(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不能调剂。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录取名单公示:按照学校要求,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名单张榜公示10天。公示期内,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责任接受考生的投诉并负责妥善处理,处理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示期内,如无争议或争议得到妥善处理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和审批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布;若遇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难以解决的争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仲裁,确定和审批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统一公布。

七、奖助学金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具体方案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2015年硕士研究生院内调剂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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