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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你报考湖南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符合我院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凡符合学校复试分数要求的本院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复试,调剂复试办法请查阅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调整为:总分360分,英语55分,专业单科90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复试分数线调整为:总分335分,英语50分,专业单科90分;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10分,英语45分,专业单科90分。

二、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学院受理考生研究方向调整录取申请。

资格审查时间:3月 21日 上午8:30-11:30。地点:湖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205室。

(二)复试费: 标准:120/人。缴费方式:网上支付

缴费时间:3月13日—20日。未按时在网上缴纳复试费的,不予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三)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 考生凭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三、复试安排

复试形式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体检。

1、专业课笔试,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考试时间:3月21日下午2:30-4:30、地点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专业课笔试根据第一志愿所报专业研究方向,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分别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外文学比较》、《现代汉语》、《美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为:《专业知识》;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专业为:《语文教育史》。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40分。3月22日全天,分组进行专业综合面试(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地点:文学院。上午7:50集合,集合地点:文学院404室。随后按专业方向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复试具体安排请查看《湖南大学文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申请方向调整考生由学院统一安排至接收调整方向面试组再次面试。

3、体检,3月21日~25日,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2015硕士生复试体检通知》。

四、拟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满分74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占用学院招生计划,录取时按成绩总分排序,由学校研究生院确定录取名单。专业综合面试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不参加资格审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初试成绩。

4、考生凭准考证(或者《资格审查合格单》)和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5、调档: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必须调档,定向类别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调档。

6、复试过程,全程录像记录。

联系电话: 0731-88822375转3 联系人: 李老师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文学院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名单

附件2.网上缴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