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3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3〕37号)、《湖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湖大教字〔2019〕1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湖南省高校、湖南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道德品质好,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
4.学业成绩优良,在学制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文体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6.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除具备上述1~5条件之外,在校期间还必须获得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至少一次;
7.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必须从校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其中,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或以上有关荣誉;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校级奖励两次以上(含两次)。
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创新创业实践成效较为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
8.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符合1~5的条件,可在学院评选比例之外单独申报,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9.对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响应党和国家号召,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艰苦行业以及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表现突出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三、申报名额
1. 申报名额见下,学院推荐的省优毕业生直接纳入校优秀毕业生参评人选。
2. 各学院可在本院名额外,推荐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直接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
四、评选程序
请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在3月6日(周一)上午12点前填写相关推荐表纸质版交至学院2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71279240@qq.com。(报送材料说明见附件6,报送材料见附件1-4)
五、评选要求
1.确保材料信息正确、真实、无误,如果材料造假取消评选资格。
2.强化就业引导。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献身国防事业,赴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前往世界一流高校或科研单位深造的毕业生、在国际组织及世界五百强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册
4.湖南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表
5.《湖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湖大教字〔2019〕11 号
6.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报送材料说明
7.湖南大学2023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风采录(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