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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学院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本科学生专业选择管理,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37号),按照教务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对原有本科生转专业规则修订如下:

一、文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罗宗宇

成 员:付湘龙 向铁生 曾辉 李子涵

二、计划接收转入对象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2021级学生可在大一时申请跨学科转专业,大二时申请学院内转专业。我院计划接收对象为2021级我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中申请转入中国语言文学学院的学生。专业接受转入的学生人数以学校核定人数为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属于提前批招生(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下同)的学生;

2.从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

3.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的学生;

4.相关文件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四、转专业录取方案

1.申请转入学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转专业申请表、入校以来现实表现情况(转出学院学工办签字)、已修课程原始成绩单及专业排名证明(需具备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等,有转出学院教务办签字盖章)。

2.本学院将由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对转入学生进行面试(含心理测试)。如申请转入学生人数与汉语言文学专业实际在校人数之和未超过2021年专业招生计划数,学院原则上予以接收;否则按以下规定遴选:

学院对拟转入学生进行综合测评评分(综合测评总分为100分,必修课程初修加权平均成绩占50%,面试占50%),以综合测评成绩顺序排名予录取。

3.本科生退役复学后,如果需进行专业调整并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在进行转专业学生遴选时学院将依照《湖南大学关于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实施办法》中规定,放宽条件限制,优先录取退役复学学生。

4.经学院录取的转专业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转专业资格取消

对于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同学出现如下情况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1.获准转专业当学期获得学分数少于15学分的;

2.在报到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

3.经查实学生申请转专业资料不实的。

本细则办法由湖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若本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学院咨询电话:88822375

咨询联系人:曾老师(QQ:173405928)

湖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