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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考核、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湖南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

1.成立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领导、招生工作方案的审定和确定拟录取人员等工作。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行政领导班子组成,共4人。

2.成立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学院纪检委员组成,共4人。

3.成立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材料审核小组,负责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核。组长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共4人。

4.成立学院博士生招收工作考核、复试小组,主要负责为具备考核资格的考生进行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考核。考核、复试小组成员包括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等,总数不少于5人。

二、基本原则

1.学院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建立科学有效的选拔机制,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坚持专家组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

3.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4.以“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考试内容和方式由我院自主确定。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三、资格审查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湖南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2.近三年科研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

(b)主持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一项以上(含一项)。

(二)考生提交材料

除学校要求的申请材料外,考生还须在4月13日前向学院105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3.硕士学位论文(已获得硕士学位的);

4.准考证。

注:考生在复试当天,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到学院进行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三)学院审核

1.学院负责对材料进行检查,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查验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2.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情况,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按照材料审核的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批。

四、考核、复试安排

(一)考核、复试方式

1.本年度考核、复试方式为线下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各方向考核、复试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

3.出于疫情防控需要,所有参与考核、复试人员需提前准备好绿色健康码及行程码以备查验,并正确佩戴口罩。我院有权拒绝无法出示绿码的考生参加面试。

(二)考核、复试时间:

考核复试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上午8:30-12:30。

(三)考核、复试地点

考核、复试地点为学院二楼202会议室。

五、考核与复试

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后,参加学科综合考核。

(一)分值

1.申请考核制

英语:100分(60分合格)

专业课一: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专业课二: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复试成绩:100分 (60分合格)

2.硕博连读

复试成绩:100分 (60分合格)

考核内容

考核分为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课一测试、专业课二测试、专业综合四方面内容。

1.外国语水平(总分100分):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2.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方向:

(1)中外文学比较(总分100分):主要考核中国文学与外国文学比较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相应专业素养进行测试。

(2)比较文学原理(总分100分):主要考核比较文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相应专业素养进行测试。

3.专业综合考核(总分100分):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文化传播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硕博连读

考核总分为100分,分为外国语水平测试(10%)、专业综合测试(60%)、材料评价(30%)审核三方面内容。

六、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核成绩,按照各导师名下考生的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思想品德、政治素质考察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为全日制的博士生须在学制内全脱产学习。

3.每个考核、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考核、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七、录取和公示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博连读考生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申请考核制考生满分400分。任何考试科目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考核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八、调档

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签订定向协议书。6月10日前拟录取考生必须将档案调至录取学院。

九、对考生的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考核、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若发现作弊、冒名顶替、替考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且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

3.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生不得私自传递、发布考试相关的任何信息。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十、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咨询、申诉及监督

1. 信息查询:考核、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湖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网址:http://wxy.hnu.edu.cn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hnu.edu.cn/index.htm

2. 申诉:申请人对学院博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1384 联系人:张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 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1年博士研招录取)

4.监督: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0731-88822375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十二、其他

1.其他事宜请参见《湖南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后公示。

湖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