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本科学生专业选择管理,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37号),按照教务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对原有本科生转专业规则修订如下:
一、文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罗宗宇
成员:刘 杰 付湘龙 曾辉 车佳宁
二、计划接收转入对象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2019级学生可在大一时申请跨学科转专业,大二时申请学院内转专业。我院计划接收对象为2019级普通本科学生中申请转入中国语言文学学院的学生。专业接受转入的学生人数以学校核定人数为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属于提前批招生(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下同)的学生;
2.从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
3.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的学生;
4.相关文件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四、转专业录取方案
1.申请转入学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转专业申请表、入校以来现实表现情况(转出学院学工办签字)、已修课程原始成绩单及专业排名证明(需具备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等,有转出学院教务办签字盖章)。
2.本学院将由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对转入学生进行面试(含心理测试)。如申请转入学生人数与汉语言文学专业实际在校人数之和未超过2019年专业招生计划数,学院原则上予以接收;否则按以下规定遴选:
学院对拟转入学生进行综合测评评分(按照必修课程初试加权平均成绩50%,面试50%总分100计算),以综合测评成绩顺序排名予录取。
3.本科生退役复学后,如果需进行专业调整并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在进行转专业学生遴选时学院将依照《湖南大学关于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实施办法》中规定,放宽条件限制,优先录取退役复学学生。
4.经学院录取的转专业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转专业资格取消
对于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同学出现如下情况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1. 获准转专业当学期获得学分数少于15学分的;
2.逾期未到新专业所在学院报到的;
3.在报到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
4.经查实学生申请转专业资料不实的。
本细则办法由湖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若本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湖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2019年12月17日